朝阳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成本管理,降低成本耗费,提高医院的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医院成本核算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建立健全医院成本核算管理组织体系、工作制度和标准,增强全院人员的经济管理责任,合理改进成本核算工作流程,完善经济核算手段与方法,正确核算分析医疗服务成本,从而客观地反映医疗经费需求,合理计划与分配医疗服务收益,保证服务质量,减少消耗,提高效益,使医院更加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长远进展需要.第三条医院成本核算执行制度执行完全成本法,实行权责发生制。第四条成本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反映医院的经营成果,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努力降低成本.第五条在成本核算的过程中要遵守国家的财政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做到法律规范化、标准化.医院全体员工依据所承担的工作职责,承担相应的成本责任,实行全过程的成本管理责任制.第二章 全院成本管理责任制第六条医院在院长领导下,按分工职责实行成本管理责任制。第七条院长对成本管理的主要责任:① 贯彻执行国家以及医院有关成本管理的制度,对医院的效益负完全责任。② 组织建立成立管理责任制,将成本费用指标分解下达到各职能部门和有关科室、班组,实行归口管理.③ 组织与领导各职能部门,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完成各自成本计划.④ 定期组织经济活动分析会,检查成本计划执行情况,针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实行措施,改进经营管理。第八条履行总会计师职能的副院长对成本管理的主要职责:① 协助院长组织领导医院的成本核算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执行成本计划、控制成本开支、健全成本核算制度、开展成本预测、分析工作.② 宣传国家和医院有关成本管理政策和制度,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参加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讨论和审查.③ 定期检查成本计划和执行情况,及时提出医院经营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向院长报告,协调解决。④ 协助院长协调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解决成本核算中的交圈对口问题.第九条医院财务处作为成本核算的责任部门,其管理职责是:① 制定医院的成本管理制度,以及有关的成本核算办法.② 监督和指导部门成本核算。③ 核定、考核单位部门成本计划执行情况.④ 汇总编制各部门的财务成本计划。⑤ 参加制定医院内部各种定额和价格。⑥ 进行成本的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