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抗震支吊架安装工艺标准前言根据原国家计委计标[1986]1649 号文《关于请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负责组织推举性工程建设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法律规范》(GB50981-2024)的要求,抗震支吊架是目前建筑机电设备用于抵抗地震作用力而增设的抗震支撑系统
为便于工程安装人员更好地了解和掌握该系统的工艺标准,特此编制此标准
一、编制依据▲▲▲1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法律规范》(GB50981—2024)2
《建筑抗震设计法律规范》(GB50011—2024)3
《非结构构件抗震设计法律规范》(JGJ339—2024)4
《建筑机电设备抗震设计法律规范》(CJ/T 476-2024)5
《管道支吊架第一部分:技术法律规范》(GB/T17116
1-1997)6
《装备式管道吊挂支架安装图》(03SR417—2)7
《室内管道支架及吊架》(03S402)8
江苏迅杰抗震、成品支吊架安装系统图册二、适用范围▲▲▲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及 6 度以上地区的建筑机电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含地下综合管廊);抗震支吊架产品的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抗震支吊架安装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为保证建筑机电工程在地震作用下,仍能运行,对于吊杆长度不大于 300mm 的吊杆悬挂管道,建议进行抗震支架的补强;2、抗震设防管线内容:2
1 国标强条必须严格执行:防排烟风道、事故通风风道及相关设备应采纳抗震支吊架(注:含排烟,消防补风系统,消防前室正压送风系统,管线及风机相关设备)2
2 国标非强条但应严格执行:2
1 管径大于等于 DN65 的生活给水、热水及消防管道,当采纳吊架、支架或托架固定时,应按本法律规范第 8 章的要求设置抗震支吊架;注:国外消防跟防排烟这两个系统严格执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