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项目材料、设备的管理,保障工程质量,明确项目建设各相关方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由承包方编制材料、设备需求计划;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由承包方自行编制进场计划,报监理方审核、批准后,呈报建设单位项目部备案
第三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在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由建设单位项目部依据承包方呈报的材料、设备需求计划进行协调安排
第四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进场前,由建设单位项目部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监理方和承包方,承包方应做好材料、设备验收和保管准备
第五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由项目监理方负责组织验收,建设单位项目部、承包方共同参加,对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质量证明文件资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由承包方填写材料、设备验收记录,项目监理方代表、建设单位项目部代表签字确认,材料、设备交由承包方负责保管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验收合格并不能免除甲方的质量责任,因承包方保管不当或承包方安装过程中保护不当造成损坏的除外
验收不合格,由建设单位项目部负责组织退货更换,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提出,项目监理方、建设单位项目部审核确认
第六条 甲方提供的设备,假如其安装、调试工作由供货方负责的,项目监理方负责组织验收,建设单位项目部、供货方共同参加,对设备规格型号、数量、附件、外观质量、质量证明文件资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由供货方填写设备验收记录,项目监理方代表、建设单位项目部代表签字确认,准许设备进场安装
验收不合格,由供货方负责组织退货更换,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提出,项目监理方、建设单位项目部审核确认
第七条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进场后,在规定区域内摆放整齐
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向项目监理方提出材料、设备验收申请,监理方组织承包方、建设单位项目经理部共同对材料、设备的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