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政〔XXXX〕XX 号XX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XX 县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XX 县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XX 县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进一步法律规范我县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切实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根据《XX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XX 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XXXX 号)和《XX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XX 市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X 政〔XXX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1
村民自愿,量力而行
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和意愿,调动农民自觉参加的积极性
同时,还要考虑到农民和村级集体组织的承受能力,处理好农民筹资筹劳与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和新的乡村债务产生
民主决策,阳光操作
严格根据 XX〔XXXX〕XX 号规定的程序执行,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确保筹资筹劳项目的方案制定、议事和审批过程、财政奖补的申报、资金和劳务的使用管理公开透明,实现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自觉接受村民监督
村民受益,注重实效
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重点支持村民要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注重项目建设的实际效果,防止盲目攀比、好大贪功的浮躁作风首先保证农民群众直接受益,把“一事一议”项目建成“民心工程”
自筹为主,奖补结合
根据 XX〔XXXX〕XX 号规定的各项政策,必须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筹资筹劳为前提,政府给予适当奖励或补助,政府投入和村民出资出劳相结合,共同推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重点示范,典型引导
各乡(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