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理财小组制度为进一步法律规范村务管理,结合农村实际,大胆创新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成立了里村镇村民理财小组,实行村级“阳光理财",使村级财务管理逐步走向公开化,法律规范化,深受广阔村民欢迎.具体做法是:1、民主选举理财工作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在每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时由新任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 3 名普通村民组成。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中,推选一人为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有一定文化基础,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懂财务知识,思想道德好,作风正派,办事公正,责任心强。现任村两委干部成员不得任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且村两委干部的直系亲属也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必须仔细履行职责,工作程序要法律规范、措施制度要严谨、监督管理要有效.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如有特别情况的(迁出、死亡、自动辞职等)而缺员的,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补选.其成员不能履行职责、严重失职、多数村民不满意的,可按程序予以罢免。村级理财小组的酬劳根据村级集体经济的实力予以适当解决.2、明确理财小组工作职责。村级理财小组在广阔群众的监督下具体负责村级集体经济的管理和监督,一是负责村级集体资金、资产的日常管理,二是负责审议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三使负责审查村集体经济组织每月的财务收支情况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四是负责监督集体基建工程和经营项目的发包,参加重大经济投资的讨论决策,五是负责向村民汇报和公布民主理财工作及集体经济情况,提出今后财务管理的建议.3、法律规范理财小组工作程序。村两委只明确一名报账员,不设出纳和会计,出纳和会计全部由理财小组成员兼任。在具体操作程序上,由报账员对发票的用途、金额等逐张进行说明,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委主任对发票的合理性作出解释,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经讨论后签字确认,方可报销。村民理财小组和群众代表如有疑义,可向村干部提出,也可向镇纪委、财政所反映。 4、建立健全民主理财管理制度。为法律规范民主理财工作,在镇纪委的指导下,村两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制定了严格的村级财务监管审批流程图,建立了《资金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级财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得到了法律规范,凡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财务活动和财务事项,都要接受理财小组的监督。 通过实行民主理财小组,使村级财务置于广阔村民的监督之下,让群众参加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