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讨论摘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颁布实施以来,村民自治在党和国家的领导支持下,经过广阔农民数十年的努力,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在现实中因受我国传统的政治思想与体制的影响 ,村民自治也逐渐暴露出来许多问题,给基层民主建设带来了很大困难。有鉴于此 ,本文在界定村民自治的含义、梳理村民自治的进展历程的基础上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四点解决对策.关键字:村民自治问题对策村民自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广阔农民群众建立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民主制度 。从 1980 年果作村村委会自发成立,到 1998 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通过实施,村民自治的法律制度初步建立起来.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村民自治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实现基层民主,促进三农问题解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村民自治在全国范围内的深化开展,一些引人注目的问题也暴露出来,这些问题已经影响到了村民自治的进程,我们必须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化讨论并提出对策,否则村民自治就不能深化开展,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1 村民自治的含义和进展历程1.1 村民自治的含义关于村民自治的含义,很多学者都做出了界定,比如许勇和于建嵘把“村民自治”定义为“农村基层人民群众自治,即通过村民自治组织依法办理与村民利益相关的村内事务,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1]而白钢,赵秀玲则认为“村民自治除了‘三自’,即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外更应该强调自尊、自爱和自由的精神”,[2]“村民是否拥有自觉、自尊、自爱、自由和自决权,是认识和评价村民自治进展程度的一个重要尺度”。[3]党的十六大提出以人为本的精神,把人本身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上,因此村民的自尊、自爱、自由也应该做为村民自治的一个基本方面,在村民自治的讨论中被充分重视.在本文中,笔者将采纳白钢和赵秀玲对村民自治所做的界定。1。2 村民自治的进展历程20 世纪 80 年代,中国开始实行全国范围的改革开放,在城市里推行各项富民政策的同时,在农村确定了以包产到户为主的家庭联产承包联产责任制.这项制度不仅打破了集体经济对农村经济的束缚,而且人们的思想也开始解放出来。自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开始出现秩序失调,公益事业无人关怀等问题,迫切需要一个新兴的村民组织,在这种状况下村委会应运而生,拉开了农村村民自治的帷幕。从 1980 年果作村村委会自发成立直到 1987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