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人才培育协议书甲方:(校方)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法人代表:肖卫东住所地:赣州市客家大道 156 号联系方式:13970101627(卢帆兴)乙方:(企方)赣州金玛机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曾庆元住所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联系方式:18170130581(曾庆元) 工业二路为充分发挥校企双方的优势,发挥我院为社会、行业、企业服务的功能,为企业培育更多高素养、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同时也为学生实习、实训、就业提供更大空间.在平等自愿、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校企共同培育人才的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原则本着“互利共赢、服务企业、统一管理、校企互动"的原则,校企双方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二、合作方式及内容经双方友好协商,合作方式及内容参照以下(一)至(五)条款执行。未尽之处,可做其他补充。(一)互认挂牌、学生培育、员工培训合作1、甲方在乙方挂牌设立“校企合作人才培育基地”,乙方在甲方挂牌设立相应的“企业(公司)人才资源基地”.双方均同意在对外发布信息中使用共建基地的名称,并开展管理、实习、培训、科研等合作。2、作为甲方的“校企合作人才培育基地",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甲方毕业生;甲方每年邀请乙方用人单位参加甲方组织的校内毕业生供需洽谈会,优先为乙方输送德、智、体全面进展的优秀学生。3、作为乙方的“企业(公司)人才资源基地”,甲方可利用学院的软、硬件教学资源,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提供包括各类员工职业培训等在内的人才培训服务。4、乙方向甲方提供本企业职业岗位特征描述,各职业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技能等级,为甲方制订各专业培育目标、培育计划等提供依据。5、双方将定期或不定期通过走访或座谈形式就双方合作开展情况、协议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如遇突发情况,双方将及时联系并加以解决。(二)订单培育、合作办学合作1、双方共同合作,在机电工程系各专业或相关专业中,根据乙方需要,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组织一定数量的学生为乙方定向培育、输送人才,并根据乙方企业进展状况,根据生产经营规模或投资领域的变化等情况,适时共同商讨调整定向培育专业、规模和合作方式.2、为保证合作培育的人才质量,乙方可投入一定的办学资源.如在甲方投资建设专门化的实验实训室,满足合作班级学生的实验实训需要;推举企业的技术骨干承担合作班级的部分教学任务;积极为合作班级的学生下企业实践制造条件,以使合作培育的学生尽快适应企业的需求;与甲方共同开发相关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