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审批流程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资金支出的内部控制,明确各项资金支付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有效地控制公司成本费用和资金风险,在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下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是依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法律规范》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而制定。第三条 本制度是对集团公司《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补充.第二章 资金支出的分类第三条 根据资金支出的性质,将资金支出分为以下几大类:(一)日常经营费用支出:包括办公用品、通讯费用、交通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水电费、房租、会务费、日常小修理费用、劳保费、广告及业务宣传费、低值易耗品、小型建设项目支出、其他;(二)经营采购支出:主要指为生产、销售而进行的物资采购;(三)职工薪酬支出:包括职工薪资、奖金、津贴、补贴、过节费、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等;(四)税费支出:指公司应上交的各项税款、规费等;(五)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购置购建支出;(六)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支出;(七)对外长、短期投资支出;(八)利润分配支出;(九)其他支出。第三章 资金支付原则和依据第四条 资金支付的原则(一)坚持预算管理的原则:根据董事会(或领导办公会议)审批同意的年度预算,经各相关部门及人员审核会签,董事长批准后,进行预算控制与管理.年度预算范围外的新增支出,必须做出详细的书面报告,报董事会(或领导办公会议)审批后执行;(二)优先保证重点项目资金的原则;(三)银行转帐支付方式优先的原则;(四)支付凭证符合财务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要求的原则.第五条 资金支付的主要依据包括:(一) 国家政策法规;(二) 集团公司《工作制度与法律规范》;(三) 经批准的预算文件;(四) 与资金支出有关的必要合同和验收手续;(五)本制度规定的有权批准人的签批;(六)合法的外部单据;(七)法律规范的内部单据;(八)其他相关文件.第四章 资金支出审签人的责任第六条 资金支出审签人的责任(一)经办人应如实反映资金支出内容,在请款单据上签字,对资金支出的结果负直接责任。(二)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负责,并在此基础上审核、签字,对资金支出的结果负部门领导责任.(三)财务部:负责审核的会计人员,对各类支付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