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的:建立一个药品分析实验室标准溶液管理规程
适用范围:适用于药品分析用标准溶液
责 任 人:标准溶液配制人、复标人员、QC 负责人等对本规程的执行负责
内 容:1 标准溶液的配制1
1 标准溶液实验室要求1
1 应该设在避开阳光直射房间,室内阴凉、干燥、通风良好
2 室内温湿度保持恒定,一般控制在温度 10—30℃、湿度 45—65%,有防尘设施
在使用时温度应与标定时一致
2 配制前准备工作1
1 所有品种均有标准的标准溶液配制操作规程1
2 严格执行标准操作规程1
3 配制前首先检查所领试剂瓶签完好,包装完整封口严密,无污染,在规定的使用期内,符合其规格要求
4 试剂恒重:为防止基准试剂在存放后可能吸湿,配制前必须严格执行恒重操作规程
1 称重是决定所配试剂准确性的关键步骤,必须准确无误
2 标准液所用天平的称量范围及精度必须与所称样品要求相符,必须有计量部门签发的计量合格证,且在规定的期限内
3 称量样品所放的容器及所有操作过程所用容器均须洁净、无痕迹、无残留物
1 所有使用的玻璃量器,如容量瓶、滴定管、移液管均选用一等(A 级)品并经过校正
2 严格按配制方法进行操作,实验操作法律规范,符合要求
室内温湿度不符合要求时不得进行标定和复标
3 配好的标准溶液须放在与溶液性质相适应的洁净瓶中,贴好状态标记
4 按规定程序进行标定,初标者(一般为配制者)和复标者在相同条件下各自标定三次,三份平行实验结果的相对偏差,除另有规定外,不得大于 0
1%;标定平均值和复标平均值的相对偏差也不得大于 0
1%,标定结果按标定、复标的平均值计算,取 4 位有效数字
5 所有标定和复标必须记录在试验记录上,并复核
将最终浓度,标定时间和复标日期标示在外部标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