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第二条租赁期限本合同租赁期共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乙方如要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但须在租赁期满前 3 个月签订续租协议,并付清相应租金,否则视同乙方放弃续租,甲方可以另行出租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租金为每年元(大写:),年租金共计元
租金支付方式为: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
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仔细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个月前通知承租人
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未按时修缮出租房屋造成乙方人员人身受到损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日千分之一计算
3、乙方因妥善使用该租赁房,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毁坏的,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4、乙方在租用该房时必须合法经营,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有权收回该房,并不退还剩余租金
5、合同期满后,若甲乙双方不继续签订租房协议的,则乙方须在合同到期前腾空租赁房,逾期腾空租赁房,按每日 100 元赔偿给甲方
第七条免责条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