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基本规定](一)掌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二)掌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率(三)掌握个人所得税的税目(四)掌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五)掌握企业所得税资产的税务处理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六)掌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根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七)熟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八)熟悉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和尤其纳税调整(九)理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考试内容]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一、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获得收入的组织(如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二、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包括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所获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包括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和境外的各项所得,以及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的应税所得
三、税率居民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置机构、场所且获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络的非居民企业,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合用税率为 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置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置机构、场所但获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络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合用税率为 20%
四、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根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即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人总额,减除不征税收人、免税收人、各项扣除以及容许弥补的此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此前年度亏损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一)收人总额企业收入总额是指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多种来源获得的收人
包括:销售货物收人,提供劳务收人,转让财产收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人,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人,接受捐赠收人以及其他收入
(二)不征税收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