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装水供水合同甲方:乙方: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在的送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履行:1、甲方需要用的水桶由乙方提供,甲方需保证水桶完好,结算时水桶的数量不够或破损将由甲方按元/个赔偿
2、桶装水的结算价格为:大桶元/桶,小桶元/桶,由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乙方保证正常供水,至迟在甲方工作时间通知后 3 小时内送水到位
3、乙方必须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桶装水为新近生产的产品,生产日期至迟不超过 5 天
超过 5 天甲方有权拒收
4、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桶装水均为其本公司生产的原装“万竹山”牌桶装水,且包装完好,在保质期内,水内无异物、杂物,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水桶所使用材质、期限及次数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无质量问题
乙方对本条款约定承担责任,因乙方水质、桶质问题造成甲方饮水人员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水款 结算一次,不得拖欠
收款数量以甲方签单数量为准
6、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本合同
乙方续签合同的,需在本合同期满30 日内向甲方提出
7、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