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具管理办法1 目的 为了保证模具制造、验收、使用、修改、报废过程受控,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出资制造和客户制造在我司使用的注塑模管理
3管理职责3
1 技术部负责新开发产品的模具申请、报价及确认工作,模具委托加工合同的签订
2 技术部负责新模具的制作进度跟进,试模产品的确认及新模具验收工作
3 技术部负责在使用模具改模方案确认,改模过程跟进及改模后试模件的确认工作
4 注塑车间负责跟踪模具使用状况,模具台帐管理工作
5 注塑车间根据整机生产的工艺性提出模具修改意见、负责模具的保管,参加验收工作
6 注塑车间根据生产能力平衡性负责对模具调动、委外加工等工作
7 品质部负责产品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参加模具验收工作
8 财务部负责模具委托加工合同审查和保存工作
4工作程序4
1 模具委托加工4
1 新产品模具制造由技术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开模申请,报公司总经理审批;4
2 技术部改进项目需要新开的模具,由技术部提出开模申请,报公司总经理审批;4
3 老产品、通用零件的模具,根据模具使用状况、生产需要,由生产部提出复制模具申请,报公司总经理审批;4
4 模具制造过程中的技术跟进(包括试模、改模)由申请开模部门负责,试模后样件由申请单位负责送品质部检测,检测结果出来后由技术部负责最终样件确认
2 模具验收4
1 模具在制造过程的试模工作由申请开模部门负责跟进并负责试模件的确认
1试模件由技术部工程师进行确认
确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试模件与图纸的符合性、工艺性、产品设计功能、结构缺陷和制件颜色等
需改模的由技术部提出要求由模具制造厂完成,如需修模的由模具使用单位提出由模具制造厂完成;4
2模具制作完成后由模具制造厂自行安排试模,并将试模件送我司技术部工程师确认,试模件确认合格后模具制造厂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