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可燃有毒检测器管理制度1 目的为法律规范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的购置、安装、维护、使用和报废的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便携式氧含量分析仪的管理工作
3 术语和定义无4 职责4
1 自动化中心4
1 负责公司范围内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4
2 负责对产品的技术性能进行审核,参加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合格供应商的确定
3 负责组织与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运维承包商签订定期维护的服务协议
4 负责建立完善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技术档案;4
5 负责组织本单位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的年度检定,并对各个分厂使用与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
6 负责本单位更新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的安装、投用和验收
2 设备部负责在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合格供方范围内组织商务谈判与采购
3 工艺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中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的设计、采购、安装、验收和按规定进行检测标定
4 各分厂车间4
1 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技术资料及分布图;4
2 负责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的日常维护及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保证报警器的正常投用;4
3 负责组织岗位员工进行技术培训,以满足正常使用和维护的需要
5 管理内容5
1 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的设置及更新5
1 新改扩建的输油气管道建设项目,由项目建设方根据设计法律规范的要求配备报警器
2 现役装置根据法律规范要求需要新增报警器的,应组织进行设计,以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3 通过工程项目安装或购置的各类报警器,由承建单位利用工程投资进行首次检定,交工时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纳入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