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工作制度(试 行)一、防汛值班制度(一)值班时间1、正常防汛值班自 5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结束,遇特别水情提前或顺延
2、5 月 1 日~9 月 30 日(汛期)为 24 小时值班,其它值班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岗位职责1、值班人员职责(1)及时收集气象、水雨情等信息,了解工程运行情况
(2)遇重大雨情、水情时,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
(3)做好防汛值班记录,对来往电话进行详细记录,并报告值班领导,对来往电传、文件及时交处办公室或递交处主要领导,按领导要求进行落实
(4)检查各管理所防汛值班系统运行情况
2、防办负责人职责(1)参加防汛值班,了解当天汛情
(2)负责督促、检查防汛值班人员工作情况
(3)负责水情调度工作并检查调度指令的执行情况
(4)负责向值班领导汇报简要汛情
3、总值班领导职责(1)听取防办负责人简要汛情汇报
(2)负责检查、督促防汛工作执行情况
(3)指导处理重大汛情和突发事件,并做出决策
(三)交接班(1)每日 8 时为防汛值班交接班时间
(2)交班值班人将昨日值班情况和有关注意事项向接班人交接,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字
(3)防办负责人于每日 9:00 到岗了解昨日情况和今日汛情,处理急办事项
二、重要汛情汇报制度(一)重要汛情汇报范围当发生下列重要汛情时,须及时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向上级报告:1、当望虞河堤防发生重要险情时
2、当所辖工程发生险情时
(二)汇报内容1、工情和水情:实时水情情况、所辖工程的险情情况、堤防的险情情况
2、防汛抢险情况:抢险队伍落实情况、抢险方案、方案实施情况等
三、电话传真接收处理做好防汛值班电话、电传的记录和处理是防汛值班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法律规范化防汛值班工作的基本内容之一,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及时收听电话并记录工作电话内容,随时收发电传,并及时处理
1、防汛值班人员接到部太湖局、省水利厅等有关防汛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