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考核标准标准说明: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水利部对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考核工作。二、项目设置:本标准以 2024 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为基础,依据水利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法律规范》(AQ/T 9006—2024)等,共设置 10 个一级指标、32 个二级指标、68 个三级指标。三、分值设置:本标准按 1000 分设置得分点,并实行扣分制。有多个扣分点的,可累计扣分,直到该项标准分值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各一级指标得分率均应 60%以上,否则视为不合格.四、缺项处理:在考核中,如出现合理缺项,该项得分为:合理缺项得分=[合理缺项所在类得分/(该类总标准分–合理缺项标准分)]×合理缺项标准分。合理缺项依据水利部相关文件确定,或由考核专家组商定。考核单位: 考核时间: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考核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实得分备注1。接受安全监督(10 分)1.1 办理监督手续(10 分)1.1。1 按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监督。10 分查相关文件1)未办理监督手续,该项不得分.2。安全生产目标(60 分)2。1 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20 分)2.1。1 项目法人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明确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内容。10 分查相关文件和记录1)项目法人未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或未以正式文件颁布,该项不得分;2)缺少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内容,每项扣 1 分。2。1.2 项目法人制定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等安全生产总目标和年度目标。10 分查相关文件和记录1)未制定安全生产总目标或年度目标,该项不得分;2)安全生产目标缺项,扣 1 分/项.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考核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实得分备注2.2 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20 分)2。2.1 项目法人根据各部门和参建单位在项目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分解项目安全生产总目标和年度目标.10 分查相关文件和记录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未分解,该项不得分.2。2。2 项目法人组织签订项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组织和督促各部门、参建单位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10 分查相关文件和记录1)未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该项不得分;2)签订的部门或单位不全,扣 2 分/个。2。3 安全生产目标的监督与考核(20 分)2.3.1 项目法人定期对所属部门和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情况监督检查,需要时,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及实施计划。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