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卫 [2024]13 号关于印发《水头镇卫生院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各科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现将《水头镇卫生院传染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仔细贯彻执行
平阳县水头镇卫生院 2014 年 11 月 8 日抄送:平阳县卫生局应急办公室 水头镇人民政府张委员 水头镇卫生院办公室 2014 年 11 月 8 日印发水头镇卫生院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为了及时处理或预防传染病,为适应疾病预防控制形式进展的需要,提高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我镇区域内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的危害,法律规范和指导传染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传染病造成的危害,保障全镇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一、 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 组 长:陈绍球 副组长:陈诚、林孔孝、陈静、孙军 组 员:曾文静、潘慧娟、魏君用、郑长表、曾明媚、黄益敏、毛信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报告: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严重传染病的;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当前主要包含非典型肺炎、鼠疫、霍乱、艾滋病、肺炭疽、麻风病、结核病、登革热、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手足口病等重要和重大传染病,以及食物中毒
二、 发现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疾控科及分管业务的副院长报告,由院长在 2 小时内向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报告
三、 接诊医生对可疑传染病患者要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会诊,尽早明确诊断
对因传染病致病的人员由传染病医生提供及时的医疗抢救,对就诊病人必须给予及时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例记录,重点在于流行病学资料的采集
有利于疾控中心和医疗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