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水泥粉磨企业能源管理制度1 目的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推动公司能源管理,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杜绝浪费现象,降低产品成本,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公司能源管理的组织机构,用煤、电、油及其他本制度所称的能源和耗能工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各车间部门能源的使用及控制
1、能源管理系统实行公司、科室、车间三级能源管理体系,公司设节能管理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生产厂长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领导为小组成员
能源管理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生产科
各车间的能源管理机构设在车间办公室,由车间主任负责本车间的能源管理工作
2 节能领导小组主要职责3
1 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法律规范,根据企业总的经营方针和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基础上,制定公司能源管理方针
在其基础上,制定年度和长远能源管理目标,且能源管理方针和目标以书面文件颁发,并严格贯彻执行
2 制定并组织实施节能工作规划、计划和节能技术进步措施,积极采纳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 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
4 实行能源定额管理制度
根据科学、先进、合理的原则,对各主要耗能产品、工艺、设备和岗位制定能源消耗定额、定期对定额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与奖罚措施相结合
5 开展能源审计,完成审计报告
通过能源审计,分析现状,查找问题,挖掘潜力,提出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
6 按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加强计量管理,完善能源统计制度
7 每年应当在固定资产折旧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节能技术改造
8 制定节奖超罚办法,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节能奖励资金,对在节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