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水渠建设工程施 工 合 同甲方: 乙方: 甲方有*村*水渠建设工程一宗,经讨论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为了明确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一、工程名称*县*乡*村*水渠改扩建工程二、工程规模改扩建水渠全长约*米,水渠底部宽 0。5 米-0.8 米,渠面宽0.5-0.8 米,渠深 0.4—0。7 米,混凝土厚度不低于 10cm。施工时需在被沙石填埋或损坏的原水渠基础上,进一步清淤、深挖、拓宽及改扩建.在施工时用适合水渠配比标准的钢筋混凝土对水渠两壁、底部及水渠渠坎进行混凝土浇筑加固。主水渠相应位置修建分水口.新购提灌站抽水泵*台,对提灌站来水渠道进行深挖及混凝土浇筑加固。三、质量要求1、工程须严格根据合同预算开工,不得因乙方建设施工错误或质量不合格返工等原因导致预算超标,因乙方过错原因超出标准由乙方负责。2、工程所需的砂子、石子、水泥、钢筋等由乙方负责购买,需达到工程建设质量标准,保证合同项目下的工程没有施工、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钢筋混凝土须达到硬度要求。3、严格执行材料配合比,混凝土、特别地段水渠引水管道需达到质量标准,因任何质量问题导致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建设甲方不负相关责任,返工价款甲方不负责。4、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为整个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 12个月。5、甲方有权在质量保证期满之前任何时间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要求对工程进行检查。假如甲方所进行的检查和实验证明部分工程或全部工程的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则甲方有权拒绝该部分或整个工程,且乙方必须实行一切必要的措施更换、修改、修补该部分或整个工程,直到甲方认为满意为止,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发的一切费用.6、其他按水利工程相关施工法律规范施工。四、工程造价本工程合同造价: *元(大写:人民币*)五、工程结算1、预付款: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队自筹资金进行前期施工,税款由乙方负责。2、工程进度付款:合同价款将在实物工程量完成*%、*%和*%时,甲方根据乙方的支付申请根据上述相应比例在该支付申请获批准后支付给乙方。该申请应包括截止到该次支付申请之日的累计完成工作量和前次支付申请所列之累计完成工作量。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时应出具税务发票。3、工程质量保证期结束,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最终钱款在 35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六、建设工期本工程为根据*/米进行施工,总长度*米。工程建设工期*年 月 日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