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法律规范(试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培育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重要环节
为了统一和法律规范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保证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国家标准 GB7713—87)的规定,参照其他高校有关规定,特制定《内蒙古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法律规范》
一、内容要求(一)论文题目论文题目应该简短、明确、有概括性
读者通过题目,能大致了解论文的内容、专业的特点和学科的范畴
但字数要适当,一般不宜超过 20 字
必要时可加副标题
(二)摘要与关键词1、论文摘要论文摘要应概括地反映出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内容、方法、成果和结论
摘要中不宜使用公式、图表,不标注引用文献编号
摘要以 300~500 字为宜(外文摘要与中文摘要相对应)
2、关键词关键词是供检索用的主题词条,应采纳能覆盖论文主要内容的通用技术词条(参照相应的技术术语标准)
关键词一般为 3~5 个,按词条的外延层次排列(外延大的排在前面)
3、目录目录按章、节、条三级标题编写,要求标题层次清楚
目录中的标题要与正文中标题一致
目录中应包括绪论、论文主体、结论、致谢、参考文献、附录等
4、论文正文论文正文是毕业论文(设计)的主体和核心部分,一般应包括绪论、论文主体及结论等部分
(1)绪论绪论一般作为第一章,是毕业论文(设计)主体的开端
绪论应包括:毕业设计的背景及目的;国内外讨论状况和相关领域中已有的讨论成果;课题的讨论方法;论文构成及讨论内容等
(2)论文主体论文主体是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部分,应该结构合理,层次清楚,重点突出,文字简练、通顺
论文主体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各方面:(1) 毕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