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职工的招聘与录用第三章 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制度第四章 员工基本要求第五章 劳动合同管理第六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七章 工资福利第八章 社会保险与工伤认定第九章 奖励与处罚第十章 女职工及未成年工保护第十一章 安全与卫生第十二章 劳动争议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职工享有取得劳动酬劳、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三条 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酬劳、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第二章 职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四条 招聘 1、招聘原则:本公司不因国籍、种族、民族、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政治主张、残疾、婚姻状况、性别、年龄、兴趣等不同而在雇用时受到任何卑视。 2、招聘渠道:一是按需要在本地按有关程序招募合格人员;二是煤矿向监管部门提交用工申请,统一至煤炭相关院校及职业技术学院(校)招工,由监管部门发派遣单到单位报到. 第五条 录用 1、录用原则 (1)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 18 周岁(必须年满 16 周岁)且须通过身体健康检查。 (2)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体证明。(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其它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3)公司不使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劳动者.(4)公司不招收传染病或精神病患者。(5)公司不招收未与其它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6)公司不招收经培训无法胜任工作劳动者。(7)新进员工须经甄选,并经审查核定后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8)新进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协商一致确立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员工说明理由;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提前 3 天告知企业.(9)公司不录用不愿签订劳动合同人员。 2、录用程序(1)应聘人员先至劳动用工人资科: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毕业证、三张一寸照片及原单位离职证明等;再填写应聘登记表,劳动用工人资科对其进行身份验证。(2)考试和面试合格后,由劳动用工人资科签名.(3)劳动用工人资科签名后,对新进职工进行职前教育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