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住宅)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制二一九年十一月〇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 证件号码: 房屋信息编码卡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法律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稳定住房租赁价格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以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相关事宜协商一致,共同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1
1 甲 方 出 租 给 乙 方 的 房 屋 坐 落 于 深 圳 市 区 ,租赁形式:□整套出租/□部分出租,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租赁用途: ,房屋编码:
2 房屋权属状况:不动产权利人或合法使用人为 ,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编号: ,房屋(□是 / □否)设定了抵押
3 房屋装修情况: (装修具体情况可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补充列明)
4 房屋内附属设施情况:□房屋内无任何设施设备,是空房
□房屋内安装有设施设备,详见附件三《房屋交付确认书》
第二条 租赁期限乙方租赁房屋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个月(不得超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