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发电有限公司生产系统单项指标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 1 目的 为充分调动生产系统各级人员的积极性,贯彻生产管理理念,发挥生产指标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增强企业忧患意识和竞争意识,确保完成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结合《公司主要生产指标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和《生产指标考核办法》,特制订《生产系统单项指标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单项指标考核办法》)
2 考核内容与范围2
1 考核内容为各项生产小指标、设备消缺、褐煤掺烧等
2 考核范围为生技部、设备部、科环部、计划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发电分厂、环保分厂、化学分厂、输煤分厂、修缮分厂、燃料管理部
3 考核程序3
1 单项指标考核以月为考核周期
2 各项生产小指标完成值以 DCS 历史数据等生产记录为准
3 每月 5 日,设备部将上月设备消缺结果报生技部,生技部对生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4 每月 7 日,生技部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 2 天,公示期内各单位可对考核结果提出意见,联系生技部
5 每月 10 日,由生技部、值长组拿出考核意见,报计划部审核
6 每月 13 日,计划部将审核结果报生产、经营副总经理审定,由总经理批准后,通知各相关单位执行
第二章 单项指标考核标准 4 单项指标考核标准分值=(二级指标奖励额度—值长应得奖金总额×30%)/单项指标总分得奖金额=分值×得分4
1 运行指标考核标准序号考核项目被考核单 位奖罚标准考核单位考核人1发电量运行各值1、总分 1100 分
2、电量奖占 900 分,按负荷率分配,以网控 NCS 为准
电量奖单机计算办法 单值电量奖= 电量奖总额×((值负荷率÷全厂负荷率÷5)+(值负荷率-全厂负荷率)÷全厂负荷率)3、能耗奖占 200 分,按二期机组电量份额分配,以网控 NCS 为准
值二期机组电量份额 ηi=值二期机组当月电量÷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