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案例第 1 章案例描述1.1 烟台银行简介烟台市商业银行是在 1997 年 11 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由 12 家城市信用社合并建立了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该行是由地方财政、企业法人和自然人三部分组成。截至 2024 年 12 月末,全行存款余额 215。4 亿元;贷款余额 159.6 亿元;总资产 275。7 亿元,其经营规模迅速扩大,是成立之初的 6 倍.为了适应经济进展的需要,该行开始寻找境外战略投资者,最后于 2024 年与香港恒生银行,永隆银行进行合作,开始了增资入股的步伐。而烟台银行是在 2024 年由烟台市商业银行更名而来。烟台银行在成立之初的注册资金为 1。28 亿元,在先后引进中共华电集团、香港恒生银行和永隆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之后,其注册资本已达到 20 亿元。烟台银行于 1997 年 11 月成立之初,注册资金 1.28 亿元,继 2024 年引入中国华电集团作为股东后,2024 年成功引进了香港恒生银行和永隆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目前注册资本已达 20 亿元。经过十余年的进展,总资产由成立时的 45 亿元增长至 275.7 亿元,经营规模比成立时增长了 6 倍,跨入全国大型城商行之列。1。2 烟台银行内部控制案例第一篇,支行行长刘维宁携巨款私逃在 2024 年年初,烟台银行爆发了 4。36 亿元的票据案,使得烟台银行内部的其他案件也被公之于众,该案件主要涉及支行行长刘维宁携 4。36 亿票据外逃。刘维宁之所以仓皇出逃,是因为烟台银行再 2024 年严格实行了“末位淘汰”制度。按照规定,根据各支行年末的存款总额进行由高到低的排名,排名倒数第一的支行行长将被淘汰。其实,该行早在几年之前就已经实施了该项考核制度,而刘维宁所任行长的支行存款数额连续几年都是排名倒数第一,若严格根据该项考核制度来执行的话,刘伟宁早就已经下马了,不可能让他骗走 4 亿多票据的机会。但是,由于其与董事长庄永辉存在着密切联系,在庄的庇护下,一直没有被淘汰,反而稳居支行行长之位.最终,在 2024 年年底的存款考核制度中,在多家支行行长的一致反对声中,刘伟宁不能够在庄永辉的保护之下如往年一样蒙混过关了,最终对其实施了末位淘汰制。在其业务的交接工作中,需要对刘此前的所有款项业务进行复核,刘维宁将之前从银行违规取走的票据进行帐外贴现,主要用于投资在浙江温州一带的高利贷和房地产业务上,但是就在刘维宁进行业务交接时,在温州一带却爆发了严重的高利贷崩盘危机,刘维宁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