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与气割作业安全技术基本规定 从事焊接作业应满足下列基本规定: (1)凡从事焊接与气割的工作人员,应熟知相关标准及有关安全知识,并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持证上岗。 (2)从事焊接与气割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作业时不应擅离职守,进入岗位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焊接和气割的场所,应设有消防设施,并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焊工应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能够正确使用。 (4)凡有液体压力、气体压力及带电的设备和容器、管道,无可靠安全保障措施禁止焊割。 (5)对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容器、管道进行焊接与切割时,要将易燃物和有毒气体放尽,用水冲洗洁净,打开全部管道窗、孔,保持良好通风,方可进行焊接和切割,容器外要有专人监护,定时轮换休息.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应焊割。 (6)禁止在油漆未干的结构和其他物体上进行焊接和切割。禁止在混凝土地面上直接进行切割。 (7)严禁在贮存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车辆、容器等的库区内从事焊割作业。 (8)在距焊接作业点火源 10m 以内,在高空作业下方和火星所涉及范围内,应彻底清除有机灰尘、木材木屑、棉纱棉布、汽油、油漆等易燃物品.如有不能撤离的易燃物品,应实行可靠的安全措施隔绝火星与易燃物接触。对填有可燃物的隔层,在未拆除前不应施焊. (9)焊接大件须有人辅助时,动作应协调一致,工件应放平垫稳. (10)在金属容器内进行工作时应有专人监护,要保证容器内通风良好,并应设置防尘设施。 (11)在潮湿地方、金属容器和箱型结构内作业,焊工应穿干燥的工作服和绝缘胶鞋,身体不应与被焊接件接触,脚下应垫绝缘垫。 (12)在金属容器中进行气焊和气割工作时,焊割炬应在容器外点火调试,并严禁使用漏燃气的焊割炬、管、带,以防止逸出的可燃混合气遇明火爆炸。 (13)严禁将行灯变压器及焊机调压器带入金属容器内. (14)焊接和气割的工作场所光线应保持充足。工作行灯电压不应超过 36V,在金属容器或潮湿地点工作行灯电压不应超过 12V。 (15)风力超过 5 级时禁止在露天进行焊接或气割。风力 5 级以下、3 级以上时应搭设挡风屏,以防止火星飞溅引起火灾。 (16)离地面 1。5m 以上进行工作应设置脚手架或专用作业平台,并应设有 1m 高防护栏杆,脚下所用垫物要牢固可靠。 (17)工作结束后应拉下焊机闸刀,切断电源。对于气割(气焊)作业则应解除氧气、乙炔瓶(乙炔发生器)的工作状态。要认真检查工作场地周围,确认无火源后方可离开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