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作例会制度为了保证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置有关消防工作,促使消防工作健康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 矿每月下旬组织召开各基层单位防火领导人会议一次
二、 应参加会议者,要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
三、 每次会议由防火办组织召开,并将召开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人以及会议内容详细记录备查
四、 对无故不参加会议的人员每次罚款 50 元
五、 因事不能参加的人员要向防火办领导人请假
六、 参加人员学习后要向单位人员传达会议内容
节假日重大活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时的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 各单位要在节日前进行一次细致的防火安全检查
二、 放假的单位要在节假日前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人员,重点防火部位 24 小时不得空岗,并将值班人员名单、班次报防火办
三、 放假的单位要做到,灭火、停电、关窗、锁门
四、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加强巡逻,禁止酗酒、脱岗、睡岗、重点防火部位要死看硬守,做到万无一失
五、 节假日期间,严禁在重点防火部位、机械重地、要害部位以及禁火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六、 重大活动集会前,举办部门应将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规模、紧急疏散预案等有关情况一并报防火办批准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为不断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消除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防火委每月进行一次全矿性的防火安全大检查,由防火办组织实施,个基层单位防火负责人参加
二、重大节日前要进行防火检查,遇有问题时要进行专项检查,由防火办组织实施
三、各基层单位防火组织每周必须对本辖区内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以及隐患整改情况、处罚情况等记录清楚
四、防火安全员必须每天对本部位的所在班组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五、防火部位工作人员对本部位的防火安全负全面责任,应每班进行防火检查一至二次,下班后将防火情况向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