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煤炭有限公司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法律规范安全管理程序,确保外委队伍安全生产,结合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在公司承包工程的外委施工单位(以下统称施工单位)
第三条 承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提供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在施工准备阶段,应将本单位施工方案、作业规程(技术方案)、安全规章制度、管理措施、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所有作业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交公司审核和备案后,方可开始施工;因缺少相关资料而造成工期延误,由承包方负责
第四条 施工单位必须遵1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五条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二章 安全责任第六条 公司为施工单位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场所;施工单位对承担的项目工程负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公司对施工单位所承担的项目工程负安全管理监管责任
第七条 施工单位承包的项目工程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协议中要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划分工程质量及其他相关具体要求,协议必须经双方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双方企业印章
第八条 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一)对承担的项目工程负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二)对承担的项目工程应成立项目部,项目部负责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
(三)负责编制项目工程施工的作业规程(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对职工进行贯彻学习和考试
(四)参加公司调度会、安全专题会议,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
(五)根据相关要求,对施工工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公司
(六)根据公司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负责编制项目工程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参加公司应急演练,服从统一指挥
(七)施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管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