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为全面辨识、管控矿井在生产过程中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榆安委办发[2024]9 号文件(榆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和米工贸字[2024]38 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超前辨识、分析评估、分级管控的管理措施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各业务科室是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组织机构(一)成立“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组 长:矿 长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副 组 长:总工程师 生产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成 员: 生产部部长 安质部部长 动力部部长 调度室主任通风科科长 培训科科长 环保科科长 办公室主任 综采队队长 巷修队队长 运输队队长 财务科科长 应急救援科科长 职业病危害防治科科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部
(二)领导组成员职责1
矿长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负责
安全副矿长负责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的监督、管理、考核
各副矿长具体负责实施分管系统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专业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负责具体实施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区队负责人负责本作业区域和工艺工序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班组长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三)办公室职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情况,具体职责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