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庄煤矿技能工人管理考核办法为加强技能工人管理,充分调动技能工人学习知识、提高技能的积极性,发挥技能工人技术骨干作用,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 长:孟德军 邱 丹副组长:马立峰 杨德良 张玉贵 何爱忠 张长明 吴向琼 张 胜 苗育生成 员:矿副总工程师及安监处、人力资源科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
二、适用范围已聘用在岗的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三、考核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标准,严格条件,保证质量
四、考核周期实行月度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月度考核用于季度兑现技能津贴;年度考核用于是否聘用相应技能等级,两年为一个聘期
五、技能工人享受的待遇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考核合格的按系统分技能等级核发技能津贴
满分 100 分,80 分合格(含 80分),80~60 分兑现技能津贴的 50%,60 分以下的不予兑现技能津贴
技能津贴标准 (元/月)等级岗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优秀≤10%良好≤30%合格≤60%优秀≤10%良好≤30%合格≤60%优秀≤10%良好≤30%合格≤60%优秀≤10%良好≤30%合格≤60%采掘1500120010001100900700800600400500400300辅助12001000800900700600600400300400300200地面900800600700600500500300200300200100六、考核内容(一)技能工人月考核由基层单位和考核单位双重考核后,作为兑现技能津贴的依据
(二)月度考核1、单位考核(满分 50 分)(1)专业技术水平:技术理论水平,处置故障及技术性难题情况
(2)工作业绩: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以及责任范围内的任务完成情况
(3)劳动态度和职业道德:工作主动性、工作投入程度、职业道德、品质修养、遵守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