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公司注册登记成立一、公司注册登记成立基本程序1、名称预先核准(县工商局/市工商局)2、银行开户(临时帐户,一般选择工行或者建行)3、验资(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4、工商所或工商局登记科预核5、工商局登记6、公安局刻制印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7、质监局办理机构代码证8、国税登记9、地税登记10、办理公司基本帐户二、公司注册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1、股东为自然人的需要提供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2、股东为企业的需要提供该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件、法人身份证件、公司介绍(全部为复印件上加盖公章)3、拟成立公司会计人员的会计证和身份证复印件4、拟成立公司的名称(一般准备两个及以上)5、拟成立公司的股东组成、投资比例6、拟成立公司的股东会成员任命书7、拟成立公司的公司章程8、拟成立公司的公司董事会决议9、拟成立公司的公司住所使用证明(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10、以燃气项目注册登记时提供特许经营协议第二阶段:项目的立项项目的立项阶段包括项目申请报告(可研报告)的评审、立项申请等。项目申请报告要经过评审(由当地建设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项目申请报告(可研报告)的可行性进行评审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研报告的可行性要通过项目实施地的地方政府论证),在通过论证后方可报地方政府和发改委进行立项.在项目立项前,要提供经评审后的环评报告。一、规划选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由规划局办理。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所在镇、建管所签意见并加盖公章);2、意向选址位置的 1:500 或 1:1000 地形图两份(标出用地范围);3、在已有土地上翻、扩建项目,需提供土地使用证复印件;4、规划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涉及产业政策的要符合城市规划和标准法律规范中消防、环保、安全要求,同时主管部门、专家、建委、规划、消防、环保、设计到现场定点并提出审核意见。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规划局办理.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含选址红线图);2、建设项目的有效批文;3、国土局提供的勘测定界图(须加盖公章);4、规划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三、用地预审用地预审由国土窗口受理。项目用地须凭发改委立项批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矿产资源管理所提出的地质灾害性评估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讨论报告)、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