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工程人员奖罚制度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舞其自律性、积极性和制造性,保证公司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1、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实行措施避开事故发生,使正常经营不致受到较大影响者,每次加 2—10 分
2、品德高尚,拾金不昧,受到商户或客赞誉,给公司赢得荣誉者,每次加 2 分
金额较大者由公司酌情奖励3、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维护社会治安等给公司争得荣誉者,每次加 10—20 分
4、检举他人搞破坏活动或其他违法违纪活动,为公司往回财产损失者,每次加 5-10 分
5、具有节约意识,为公司节约成本支出 500(含)元以上,5000(含)以下者,每次加 2 分,5000 元以上由公司酌情奖励
6、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且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每次加 2-10 分7、对顾客和商户服务热情,服务品质高,被顾客或商户表扬者,每次加 1 分
8、能积极主动,吃苦耐劳,不怕脏不怕累,在艰苦条件下长时间维修设备者,每次加 2 分
9、快速高效完成维修任务,且多劳无怨言者,每次加 1 分
10、带头肯干,对他人工作态度起正面引导作用者,每次加 1分
二、处罚1、未经批准私自调换班次,使工作受影响,每次扣 1 分
2、不服从上级领导安排每次扣 2 分
3、无故不参加培训、会议等,每次扣 1 分
4、对商户、顾客模糊其辞,推卸责任每次扣 2 分;情节严重每次扣 5 分
5、无故不接维修单或拖延维修时间,每次扣 2 分
6、无故拖延维修所用时间,每次扣 1 分
7、无故不领备用材料而影响维修工作,每次扣 1 分
8、无故不接报修电话或对讲机,每次扣 1 分
9、不配合其他员工或其他部门、外包公司工作,每次扣 1 分
10、与他人发生纠纷,无礼,骂,坏财物,打对方等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