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制造良好的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大英县城市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 凡住公司的所有员工、家属和外来人员都要自觉遵守和执行本暂行办法。第三条 在公司统一领导下,由后勤处牵头,根据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管理工作。第四条 后勤处、审监保卫处、企业文化处、生产安全处、厂、中心等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做好员工及家属的宣传教育工作。培育全体员工家属的文明意识,形成爱护花草、树木,保护环境卫生的良好风气,增强员工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觉性。第二章 环境面貌卫生管理第五条 环境卫生实行分级管理。各单位的卫生区域(附后)要落实到班组、人头,实行分片包干,不留死角.做到路不见渣,沟见底,室内外无尘、无蛛网、厕所无臭无蝇、无蛆。第六条 推行垃圾袋装化.员工生活垃圾应自觉倒往公司设立的垃圾坑(桶)内,机关单位的清洁应在当天下班前清扫,专职清洁工在次日早上清运。第七条 员工、家属应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大小便,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第八条 后勤处和有关单位要负责做好公厕的管理工作,落实专人清扫保洁.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卫设施的义务,不得擅自拆除、损坏环卫设施。第十条 禁止在公司内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狗(办理养犬证的除外)等家禽家畜。第十一条 后勤处要仔细组织开展好“除四害”活动,各单位要积极参加并负责其责任区范围内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第十二条 加强噪声管理,防止污染,禁止在办公、住宅区使用高分贝音响器材及汽车鸣放高音喇叭.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自行搭建临时设施和住房,临街窗户防护栏安装不得凸出墙面。第十四条 员工个人的摩托车、自行车必须停放在车库(棚)内;公司和外单位来公司办事的车辆必须停放在规定的区域;员工及非公司人员停放车辆,须经公司审监保卫处同意并交纳相关费用。第十五条 各单位施工、检修、产生的泥、渣等废弃物,必须做到工完场地清。第十六条 公司运渣车及外来购渣车,不得散落在公司公路上,污染公路者,必须清洗(扫)洁净。第十七条 禁止在建筑物、电杆、树木等物体上乱挂、乱写、乱画、乱贴、乱刻.第十八条 公司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