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术交底记录津市政 C1-6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名称现浇箱涵工程交底日期 年 月 日交底内容:一、箱涵水泥搅拌桩基础施工1。搅拌桩桩径 Ф500mm(搅拌钻头不小于 Ф600mm),设计桩长 10m。单桩承载力不少于 120KN;施工时,桩底高程不高于设计标高,桩顶高程不低于设计标高;水平间距为 1。4,按等边三角形梅花型排列,经处理后的复合地基承载力 120Kpa; 制浆采纳 42。5 普通硅酸盐水泥,浆液水灰比为 0.5。为增加搅拌桩的早期强度,按水泥用量的 0。05%添加三乙醇胺。制备好的浆液不得离析,泵送必须连续.每加固 1m 土体掺入水泥量为 70kg,单桩水泥用量偏差不大于 5%.2。搅拌头上提喷浆时的提升速度为 0.5~0。8m/min,喷浆压力为 0。4~0.6MPa。测放桩位按设计要求进行,在确定孔位时,需经复核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施工工序,为保证桩位的准确性,桩位必须打入木桩或插入竹片作为桩位标记.3。下钻杆时,先使桩机安置在标定的孔位上,使钻头中心对准孔中心,杆位偏差在±2cm 以内,调整桩机水平度及垂直度,保证孔斜率不大于 1。0%,终孔后校正钻具,桩径偏差不得大于 4%。4.下钻杆搅拌前要通过地面试喷清水,检查灌浆设备和管路系统、设备的压力和排量必须满足设计要求;管路系统的密封圈必须良好,各通道和喷嘴内不得有杂物。5。根据施工设计控制搅拌技术参数,注意浆液流量,自上而下搅拌,自下而上喷浆搅拌.当土层较硬时,可适当提高水泥浆水灰比。6。施工人员必须仔细检查水泥浆的水灰比和流量,灌浆泵压力和搅拌杆的提升速度,回转速度等施工参数是否符合要求,并及时作好施工现场记录。另在搅拌过程中,应控制钻杆的进入深度。7。单桩开钻后应连续施工,严格控制起喷和停喷高程,不得间断。如遇停机或机械故障停喷,应及时记录中断高程,待恢复正常后立即复搅,复搅重叠长度不小于 1m。如中断时间超过 2 小时,应实行补桩措施。当浆液到达出浆口后,应喷浆坐底 30s,使浆液完全到达桩底端。对桩身上端 1/3 桩长范围,应采纳复搅措施,将此范围的浆液分两次喷入。当喷浆口到达桩顶标高时,宜停止提升,搅拌数秒,以保证桩头的均匀密实。8。整桩喷浆搅拌结束后,为使软土与水泥搅拌均匀,应再次将搅拌头边旋转边沉入土中至设计深度,再将搅拌头边旋转边提升出地面.9.施工间隔期间,应及时清洗集料斗和全部管路中的残留浆液,应防止浆液硬结堵塞管道。二、箱涵碎石垫层、C15 砼垫层施工1.箱涵水泥搅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