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术交底记录津市政 C1-6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名称现浇箱涵工程交底日期 年 月 日交底内容:一、箱涵水泥搅拌桩基础施工1
搅拌桩桩径 Ф500mm(搅拌钻头不小于 Ф600mm),设计桩长 10m
单桩承载力不少于 120KN;施工时,桩底高程不高于设计标高,桩顶高程不低于设计标高;水平间距为 1
4,按等边三角形梅花型排列,经处理后的复合地基承载力 120Kpa; 制浆采纳 42
5 普通硅酸盐水泥,浆液水灰比为 0
为增加搅拌桩的早期强度,按水泥用量的 0
05%添加三乙醇胺
制备好的浆液不得离析,泵送必须连续
每加固 1m 土体掺入水泥量为 70kg,单桩水泥用量偏差不大于 5%
搅拌头上提喷浆时的提升速度为 0
8m/min,喷浆压力为 0
测放桩位按设计要求进行,在确定孔位时,需经复核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施工工序,为保证桩位的准确性,桩位必须打入木桩或插入竹片作为桩位标记
下钻杆时,先使桩机安置在标定的孔位上,使钻头中心对准孔中心,杆位偏差在±2cm 以内,调整桩机水平度及垂直度,保证孔斜率不大于 1
0%,终孔后校正钻具,桩径偏差不得大于 4%
下钻杆搅拌前要通过地面试喷清水,检查灌浆设备和管路系统、设备的压力和排量必须满足设计要求;管路系统的密封圈必须良好,各通道和喷嘴内不得有杂物
根据施工设计控制搅拌技术参数,注意浆液流量,自上而下搅拌,自下而上喷浆搅拌
当土层较硬时,可适当提高水泥浆水灰比
施工人员必须仔细检查水泥浆的水灰比和流量,灌浆泵压力和搅拌杆的提升速度,回转速度等施工参数是否符合要求,并及时作好施工现场记录
另在搅拌过程中,应控制钻杆的进入深度
单桩开钻后应连续施工,严格控制起喷和停喷高程,不得间断
如遇停机或机械故障停喷,应及时记录中断高程,待恢复正常后立即复搅,复搅重叠长度不小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