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工作考核评比细则(试行)班主任是学生班集体建设的组织者、领导者和教育者,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
为进一步调动和发挥班主任的积极性、制造性、使班主任管理工作更趋正常化,法律规范化和科学化,并为班主任聘任,评优及发放班主任津贴等提供依据,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的内容和分值设定:班主任工作考评内容由班主任自身修养和班级管理部分构成,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基础分值设定为 100 分,考核按分值设A,B,C三个等,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各等次比例
各班副班主任根据本班常规管理考核和加分考核决定等次
二、班主任津贴标准班主任:A 等 1200 元;B 等 1000 元;C 等 800 元
副班主任:A 等 500 元;B 等 400 元;C 等 300 元
三、考评细则(一)自身修养(15 分)1、有违纪行为的一次扣 3 分
如:体罚学生,向学生罚款,乱收费,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等等,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 C 等;2、卑视、厌弃差生或袒护放纵“优生”,情节严重者扣 2 分;3、学生集会、做课间操等集体活动,班主任随班组织,无故不参加一次扣 1 分;4、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
不按时完成每次扣2 分,拒不完成者每次扣 5 分;5、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有此行为者每次扣 3 分
(二)专项工作(25 分)1、必须完善学校安排的档案任务,如:学生名册、学籍卡、班队活动记录、少先队员名册等,缺一项扣 2 分;2、每学期初仔细制订班队工作计划,并仔细实施,期末有总结
无故不按时交计划、总结的每次扣 1 分;一学期无计划、总结每项扣 3 分;3、按时开好班队会并做好记录,少一次扣 2 分;班队课挪作他用,每次扣 2 分;4、指导学生干部填写好班务日志,并及时检查,签字,并于期末上交德育办检查或学校不定期检查,不完成扣 2 分;5、对学校安排的工作(如节日活动节目准备、黑板报等),必须按时、按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