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考核奖励办法(讨 论稿)一、指导思想为了加强班主任队伍的建设,营造热爱班主任岗位、甘做班主任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调动班主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校教育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结合《宝应县中小学班主任考核办法》,经讨论决定,特制定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
二、考核内容班主任工作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班级常规管理
主要包括班级纪律,班级及包干区卫生,课堂状态,课间文明等;特别学生管理;财产使用与保管,安全教育等
班级组织建设
主要包括树立奋斗目标,培育班干部,确立并建设班风,协调师生关系,负责家校联系及班级学生家长培训等
主要包括主题班会,班级黑板板、宣传栏,组织参加校内外活动等
主要包括学生行为习惯、学生思想教育、分层分类教育的实施及特别学生关爱与转化等
主要包括班级学科教学质量、班级荣誉、竞赛成绩等
主要包括学校、老师、学生及家长的评价,学校评价包括校长室和职能处室,老师主要指班级任课老师
三、考核等级班主任实行等级考核
根据周、月、学期等过程考核情况于每学期末对班主任进行学期考核
班主任考核分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占 20%,良好占 40%,对有违反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等重大问题的视为不合格
四、考核标准各个等级班主任都必须通过相应考核产生,同时良好班主任、优秀班主任还必须符合以下标准:(一)良好班主任评价标准1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模范遵守《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能够根据《中(小)学德育大纲》等要求,结合学生实际,全面提高学生素养,制造性地做好德育工作
坚持以学生为本,爱护、尊重、关怀、了解学生,主动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师生关系融洽,注重言传身教,受到学生的尊敬和爱戴,学生满意度高,在同行和家长中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