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长绩效考核制度班组长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稿)为法律规范班组管理,将企业的绩效与班组的绩效直接挂钩,建立切合公司实际的绩效考核制度,特制定生产部班组长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条 目的 1、客观公正地分析和评价班组长履行职责情况及班组实际工作效果,并依据考核结果正确地指导分配、实施奖惩,以充分激发班组长的聪慧才智和制造热情,保障公司的可持续进展
2、完善班组目标管理责任制体系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生产部各班组长的日常工作考核
第三条 考核原则 1、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为依据,根据岗位职责标准对班组长进行考核
2、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
3、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就考核结果及时进行沟通
4、部门联动原则:班组长最终绩效受班组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
5、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班组的质量、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
6、可操作原则:考核标准明确、具体、可操作,从而客观公平地测评各班组业绩大小、差距与不足,并据此做到奖罚分明
第四条 考核组织 生产部成立考核小组,对各班组进行考核
考核小组由总经理指定授权部门或行政部组成
考核结果由行政部汇总并根据考核结果核定班组长绩效
第五条 考核方式 1、 采纳月度考核制,每月对班组长进行考核
各班组须在次月 5 号前上交本部门上月的绩效考核表到行政部存档, 不能在规定的日期内上交考核表的,视为部门工作失误
每延误 1 天,对班组组长予以罚款 10 元处理
2、 采纳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责评价法并结合目标管理法(班组整体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班组进行考核
3、 各班组以公司下达的月计划和班组职责为考核内容实施自评,考核小组根据班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定考核结果
4、 行政部对各班组长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