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一 、 事 故 直 接 原 因 的 分 析在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86 )中规定,属于下列情况者为直接原因: (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2) 人的不安全行为。在国标《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T644l一86)中有规定, 具体如下: 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1)无防护。包括:无防护罩;无安全保险装置;无报警装置; 无安全标志;无护栏或护栏损坏;( 电气) 未接地; 绝缘不良; 局部通风机无消音系统、噪声大;危房内作业;未安装防止“跑车" 的挡车器或挡车栏;其他。(2)防护不当。包括: 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防护装置调整不当; 坑道掘进、隧道开凿支撑不当;防爆装置不当;采伐、集材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放炮作业隐蔽所有缺陷; 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其他。 2) 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1 )设计不当, 结构不合安全要求。包括:通道门遮挡视线;制动装置有缺欠;安全间距不够;拦车网有缺欠;工件有锐利毛刺、毛边;设施上有锐利倒梭;其他。(2 )强度不够. 包括: 机械强度不够; 绝缘强度不够;起吊重物的绳索不合安全要求;其他。(3 )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包括:设备带“病”运转;超负荷运转; 其他。(4)维修、调整不良。包括: 设备失修;地面不平; 保养不当、设备失灵;其他。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听力护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1)无个人防护用品、用具。(2)所用的防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4)生产( 施工)场地环境不良(1 )照明光线不良. 包括:照度不足;作业场地烟雾尘弥漫视物不清;光线过强。(2) 通风不良。包括:无通风;通风系统效率低;风流短路;停电停风时爆破作业;瓦斯排放未达到安全浓度爆破作业;瓦斯超限;其他。(3) 作业场所狭窄。(4) 作业场地杂乱。包括: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采伐时,未开“安全道”;迎门树、坐殿树、搭挂树未作处理;其他。(5 )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6) 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7)地面滑. 包括:地面有油或其他液体;冰雪覆盖;地面有其他易滑物. (8)贮存方法不安全。 (9 )环境温度、湿度不当。2 . 人 的 不 安 全 行 为1 )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① 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 ② 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