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一 、 事 故 直 接 原 因 的 分 析在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86 )中规定,属于下列情况者为直接原因: (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2) 人的不安全行为
在国标《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T644l一86)中有规定, 具体如下: 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1)无防护
包括:无防护罩;无安全保险装置;无报警装置; 无安全标志;无护栏或护栏损坏;( 电气) 未接地; 绝缘不良; 局部通风机无消音系统、噪声大;危房内作业;未安装防止“跑车" 的挡车器或挡车栏;其他
(2)防护不当
包括: 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防护装置调整不当; 坑道掘进、隧道开凿支撑不当;防爆装置不当;采伐、集材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放炮作业隐蔽所有缺陷; 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其他
2) 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1 )设计不当, 结构不合安全要求
包括:通道门遮挡视线;制动装置有缺欠;安全间距不够;拦车网有缺欠;工件有锐利毛刺、毛边;设施上有锐利倒梭;其他
(2 )强度不够
包括: 机械强度不够; 绝缘强度不够;起吊重物的绳索不合安全要求;其他
(3 )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
包括:设备带“病”运转;超负荷运转; 其他
(4)维修、调整不良
包括: 设备失修;地面不平; 保养不当、设备失灵;其他
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听力护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1)无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2)所用的防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
4)生产( 施工)场地环境不良(1 )照明光线不良
包括:照度不足;作业场地烟雾尘弥漫视物不清;光线过强
(2) 通风不良
包括:无通风;通风系统效率低;风流短路;停电停风时爆破作业;瓦斯排放未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