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电话随访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患者的满意度,对医院忠诚病人群体提供延伸和增值服务
特制定以下电话随访制度
1.医院成立专门负责电话随访工作的部门,并安排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良好沟通能力的人员负责随访工作
2.临床医师在病人入院时,一定要正确记录患者家庭及家人联系方式
3.住院处每天上午 10 时之前,将前一天出院病人联系方式报随访办
4.随访办,要在 1 周之内完成病人出院后的第 1 次随访
5.病人出院后一月、三个月、半年、一年至少电话随访一次
6.随访内容包括:当前病情变化,按时用药情况
需要复诊的时间,需要注意的事项
接受投诉,征求意见和建议
7.随访人员态度要热情耐心,语言亲切平和,通俗易懂
8.要建立随访病人档案,接到病人或家属病人投诉、意见,建议或者表扬,1 周内,通报医院领导和相关部门
9.院办、党办、医务科、门诊部、财务科、后勤科要对病人的投诉、意见,做出处理
并将处理结果报随访办,2 周内向病人反馈
10.对于受到患者或家属表扬的科室和相关医护人员,由医院党委办公室报医院领导,用适当的方式进行褒奖
并于 2 周内向病人或家属进行反馈
11.对于病人或家属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每一个月,由随访办进行整理,于下月 5 日之前报医院相关领导
12.各病区应指定医疗人员、护理人员专门负责(或者轮流)本病区出院病人的电话随访工作
13.体检科,对于在我院体检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及来我院体检的个人要进行定期电话随访
随访率达到 20%
14.特诊室,要对前来我院就诊的外宾、老干部,以及特别人群开展电话随访工作,电话随访率应达到 70%
15.B 超、放射,及其他影象系统科室要做好相应的电话随访工作,随访率应达到 10%
16.医院其它门诊科室、医技科室应根据自身情况,开展电话随访工作
17.医院电话随访率应达到 40%;各病区和科室电话应达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