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质量考核奖惩制度(一) 归档病历及运行病历(住院时间>7 天或术后三天以上的运行病历)住院病历及运行病历(住院时间>7 天或术后三天以上的运行病历)按《病历质量评定标准》作为评分标准
住院病历经院级以上病历质控检查,若检查得分:>85 分且<90 分,每份扣 50 元;>80 分且≤85 分,每份扣 100 元;>75 分且≤80 分,每份扣 200 元;≤75 分,每份扣 300 元;入 院 录 书 写 者 ∶ 经 治 医 师 ∶ 主 管 医 师 ∶ 科 主 任 扣 款 比 例 为2
住院病历每丢失 1 页扣 50 元,丢失整份病历扣500 元
出院病历超过 7 个工作日未上交,扣所在科室 300 元
下级医师伪造上级医师签名,每发现 1 例扣所在科室 50 元
伪造医疗文书以掩饰错误,查实 1 次扣所在科室 1000 元
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二) 运行病历所有运行病历的检查,亦可按《病历质量评定标准》作为评分标准,专项检查参照此标准进行评分,要求所有运行病历均应为满分;未满分者扣款金额为所扣分值乘以 10
入院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 24 小时内完成;24 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 24 小时内完成;24 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 24 小时内完成
抢救记录在抢救结束后 6 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 3 天记录病情一次;(三) 门急诊病历门急诊病历、急诊留观病历书写应符合法律规范,若缺项、漏项或未按时进行传染病、脑卒中、冠心病报告卡报告的,查实每份扣 100 元,扣款落实至个人
腹泻门诊腹泻登记本按时登记
(四) 存在少收、漏收现象的,一经查实按少收、漏收两倍罚款
(五) 全院药占比控制在 50%以下
果里镇中心卫生院 附:质控委员会名单组 长:巩武副组长:耿金庆 王永涛 曲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