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企业名称 (盖章)填报日期: 年 月 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告 知 事 项欢迎您参加浙江省的建设事业
现将浙江省建筑市场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告知如下:一、进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的建筑业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仅建筑业企业),并按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开展建筑业活动
二、严格遵守国家及浙江省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循诚实守信的准则,服从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建立健全企业和项目管理制度,设立与承揽工程业务规模相适应的项目管理机构,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切实履行管理义务
四、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日常通知等管理信息可在“浙江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
cn )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上查询,请及时上网浏览
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本企业此次填报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是真实的,同样我在此所做的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
我知道虚假的声明和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申请提供的材料如有虚假,本企业及本人愿接受浙江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注:法定代表人签名不得代签一 、 建 筑 业 企 业 基 本 信 息企业名称企业注册地址 省 市 县(市、区) 企业总部联系电话企业总部传真营业执照编号组织机构代码注册资金(万元)法定代表人资质证书 1 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至 年 月 日资质证书 2 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至 年 月 日资质证书 3 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法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