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管理规定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完成,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程序和要求,提高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质量,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 (一)观点明确,论据翔实,条理清楚,言之成理,自圆其说
(二)能反映学生掌握本学科知识的广度和深度,驾驭资料、仪器设备进行科研的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每名学生独立完成
(四)正文一般不少于 6000 字(不含图表、程序和计算数字)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在教学计划中为独立设置的一门课程,写作周期为六个月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程序(一)确定论文指导教师学院按学生专业分配论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旦确定,一般不得更改
(二)论文写作论文写作一般包括选题、撰写论文提纲、初稿、二稿、终稿等阶段
学生应根据学院制定的“论文写作进度安排表”各个写作环节规定的时间进行写作
在撰写过程中,学生应当积极主动与指导教师沟通,虚心听取指导老师的意见和建议,不做与学生身份不符的事情
选题和撰写提纲(1)论文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密切联系本学科内容,体现专业科学研究训练的基本要求,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
(2)论文题目和提纲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不得随意改变
(3)论文提纲经指导教师确认后,学生才能开始写论文初稿
(4)未按时确定题目,提交论文提纲的学生,则视为放弃此次毕业论文写作,成绩记为不及格
初稿写作(1)学生根据所选题目和提纲,搜集材料,阅读文献,开始初稿写作
(2)未提交题目和提纲的学生,无法进行初稿写作
(3)未按时提交论文初稿的学生,成绩记为不及格
二稿写作(1)学生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充实、完善
(2)指导教师审核二稿后,如认为无需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