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职责1、企业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3、仔细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法律规范标准,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4、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做到专款专用;5、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与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6、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主要领导要带头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8、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上报有关部门.矿长安全职责1、总体负责本厂的安全工作,领导副职干部(副厂长、班组长、安全员等)仔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时”和“三不放过”的原则,并结合本厂的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2、执行安全法规规定、规章指标,制止各种违章昌险作业。3、常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教育,组织好每月的安全检查,把安全工作落实到人。4、负责对新工人、调换工种工人的二、三级教育,并指派老工人负责带培。5、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每半月向职工工作一次安全讲话,总结布置下一步的安全工作。6、常常深化采土区、制坯机房、窑室,掌握本砖厂的安全工作状况,及时实行措施,消除隐患,对下达的隐患通知书必须按要求立即组织人员实施整改。7、发生重大事故时(山体坍塌、采石区机械或人身损害、机房触电事故、水坑溺水事故、职工饮食中毒、配电室发生火灾、油罐着火、运输车辆发生车祸、机器防护设施失效引起的机械打击损害、接地失效或过压保护失效引起的人身损害等),要立即向乡(镇)、县等有关领导报告,并赶赴现场,实行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原因制定了防范措施并实施。8、建立、健全领导不脱产安全员队伍,指导和支持他们的工作,每月对违章进行登记,作为安全生产工艺奖惩考核依据。9、在实行各种形式的经济承包时必须有安全内容.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提高经济效益,做到安全与生产同步.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生产方针。副矿长安全职责一、 协助矿长搞好本厂工作。二、 仔细贯彻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三、 正确安排本厂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作好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四、 如实汇报安全生产情况,不得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