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企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福利企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环翠国税局局长 于庆勇 残疾人群体是社会大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为支持安置残疾人企业的进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2024 年国家又对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对进一步扩大残疾人就业,更好地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广阔残疾人工作和生活条件的改善,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从这些政策的执行情况看,仍存在企业对政策理解不透、钻优惠政策的空子、骗取减免税等问题
本文结合辖区福利企业实际,对福利企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一些探讨和分析
一、福利企业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残疾人证件的真伪无法及时核实
残疾证是确定纳税人是否安置了残疾人的唯一合法证件,但是现在的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分别由残疾人联合会、民政部门审核,并且上述两证均由手工填制,在没有其他档案资料证实的情况下,税务机关无法确认其真伪,这也给一些使用伪造残疾人证件的纳税人提供了可趁之机
(二)残疾人比例的界定难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由于残疾人比例是决定享受福利企业税收返还政策的一项重要指标,按安置残疾人比例来确定优惠界线,凡残疾人比例有差距的企业,就想方设法或弄虚作假,以猎取税收优惠,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难以操作
1、存在虚养残疾人问题
2024 年调整后的新政策没有规定残疾人必须在生产岗位就职,那么在行政管理、门卫、食堂、保安、及其他岗位上班也应认可,这样可能导致纳税人为套取税收优惠政策而“虚养残疾人”,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所得远远超过“虚养残疾人”的费用支出
以威海为例,威海规定残疾人最低工资标准为 760 元/月,加上四项社会保险 350 元,全年支付一名残疾人大约 13000 元左右,而其享受的优惠有:退增值税 35000 元,所得税加计扣除 13000元,可少缴企业所得税近 3250 元左右,全年可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