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维护服务合同书甲方:物业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决定将 小区物业的秩序维护服务工作发包给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标的甲方将 小区物业的秩序维护服务工作发包给乙方
二、承包期限及方式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乙方承包服务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人工费涨价或其它任何费用涨价及其它任何理由为由要求甲方增加承包服务费用
三、承包范围及服务标准乙方承包秩序维护服务工作的范围、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1《秩序维护服务内容》
四、承包费用本合同的基本承包费用为人民币 元/月
乙方承诺:1、根据甲方秩序维护服务内容,派遣符合要求的秩序维护员到本项目工作,计划人数为: ,秩序维护队员的人员单价为¥ 元/月/人
2、合同期内每天有 个 24 小时不间断秩序维护岗位,和 个常日班秩序维护岗位
3、根据甲方书面确认所需的秩序维护队员人数及现场实际考勤记录,每月结算费用,结算根据本条第 1 条的约定进行,实际结算额可能高于或者低于基本承包费
4、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而要求甲方增加费用
因乙方排岗需要、人员流动等因素,乙方现场派驻人员必须符合合同约定且满足 24 小时不间断服务需要,如乙方未能达到上述全部要求,每发生一次降低当月秩序维护工作合格率一个百分点,若当月秩序维护工作合格率低于 98%,按第五条第 4 款约定扣款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将物业小区内外属于甲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所有公用部位、场所、场地的秩序维护服务工作发包给乙方承担
2、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秩序维护服务内容》,乙方员工应遵守《秩序维护服务内容》中各项要求、守则,做好秩序维护服务工作
3、甲方根据需要在楼宇内外道路及停车位上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