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知识讲座纪检监察机关违纪案件的审理工作,是指对调查结束的党组织及其党员和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所进行的审查处理工作。它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纪检监察机关审批案件前,案件审理部门对案件所作的审核工作;二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对案件进行的审查作出处理决定和对处分决定执行的工作.主要内容有:第一节 案件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第二节 案件审理工作的原则、任务、 职责范围和基本要求第三节 案件审理工作的程序第一节 案件审理工作的地 位和作用 案件审理部门与案件调查部门都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部门.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内容,是纪检监察机关完成任务的重要手段,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查处案件工作最后一道“工序”、一个环节,是保证案件质量的必定要求,担负整个案件查处的把关定向,在整个纪检监察工作中处于重要位置。 案件审理工作的作用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履行监督制约作用。通过统一把握量纪标准和尺度,求得一定范围内在案件处理上保持平衡和合理,实现纠正案件调查过程中的不足与偏差,达到弥补缺漏,避开差错.二是对案件的审定裁决作用。通过审理,全面衡量违纪人的错误性质,掌握量纪标准,保证违纪问题得到客观公正处理,最终实现惩处职能;同时对受党政纪处分的当事人的申诉提出(党内)复查和复议或者(行政)复审和复核,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三是对违纪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保障作用。通过审理,客观公正地认定案件错误事实的性质、量纪标准,防止冤假错案和畸轻畸重处理情况的发生,保证违纪人正当权益。对受党纪处分不服的,可向本级或上级专门机关申诉;对受行政处分及其处理决定不服的,也可申诉,进行复查、复议。复审、复核作为一项工作列入案件审理工作内容,使之成为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工作程序,从而使审理工作直接地担负起维护和保障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的任务。第二节 案件审理工作的原则、任务、 职责范围和基本要求 一、原则 (一)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党规党纪、法律法规为准绳,这是司法审判工作指导原则在党纪政纪案件处理上的运用。党纪政纪处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没有错误事实,处分就失去客观基础和合理前提.只有将错误事实查明,处分才有可靠的基础。坚持实事求是在分析错误性质上要力求准确,不能混淆是非,不能无限上纲,是什么性质认定什么性质,在处理上应当恰如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