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评分标准说明一、考核方法:员工考核从业绩、能力、态度三方面进行考核,总分共计 130 分;1
1 业绩考核:Ⅰ 类、Ⅱ类员工参照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并依据各个部门员工的“岗位说明书"、“周工作计划、总结”、“月工作计划、总结”进行考核
1 考核指标除 C 类“工作质量”基数为 20 格外,其余基数均采纳 10 分制评分
a、重要性基数:反映各项工作内容的相对重要程度;针对直属上级分配强调重要性的工作任务,为完成指标的重中之重
非常重要月度核心工作及总经理特别强调、督办的工作9—10较重要月度 A 类工作计划占总计划的 40%(含)以上7—8重要月度 A 类工作计划占总计划的 40%以下5—6一般重要月度工作计划以 B 类、C 类为主1—4b、及时性:反映工作计划的完成速度;提前完成工作计划指:提前一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为标准
提前完成工作计划当月 A 类工作提前完成数量超过 1 项以上或 B 类工作提前完成数量超过 3 项以上,同时所有计划内工作均按时完成9—10按时完成工作计划当月全部工作在计划时间内按时完成7-8基本完成工作计划当月全部工作在计划时间内完成 90%(含)以上5-6没有完成工作计划当月全部工作在计划时间内完成 90%以下1—4c、工作质量:反映工作计划的完成好坏工作质量优秀超过工作质量要求,有创新18-20工作质量优良工作质量满意度在 95%(含)以上13—17工作质量合格工作质量满意度在 85%(含)-95% 8-12工作质量不合格工作质量满意度在 85%以下0—7d、工作饱和度:反映月度工作任务较多或较少工作量超饱和全部工作(包含新增工作)在计划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新增工作量增加 30%以上10工作量饱和全部工作(包含新增工作)在计划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或新增工作量增加 10%以上8—9工作量一般处于忙闲不定,按计划完成5-7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