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细则(3
0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严肃工作纪律,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同时为使员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素养,以饱满、敬业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考勤管理第三条 根据业务需要,不同工作城市及岗位实行不同工时制
(一)标准工时制:1、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30—17:30;午餐休息时间12:00-13:00;2、适用范围:北京执行标准工时制员工及国家中心、天津、广州、武汉、成都区域中心负责人;3、在确保部门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北京标准工时制员工可享受错时上下班政策;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细化、安排本部门员工具体到岗时间,但各部门须在正常工作时间内(8:30-17:30)安排值守、保证运转
(错时上下班时间划分见下表)部门上班时间下班时间说明办 公 室 、 人 力 资 源部、财务管理部、行政部、商务执行部、市场运营部、彩票信息部、技术管理部、各部门负责人及以上级别人员8:30-9:00之间17:30—18:00之间如8:30上班,则17:30下班;8:45上班,则17:45下班;其余类推产品管理部、研发一部、研发二部、测试部、技术支持部、客户服务部、基础运维部8:30-9:30之间17:30—18:30之间如8:30上班,则17:30下班;9:00上班,则18:00下班;其余类推(二)综合计算工时制(具体见《综合计算工时制员工管理细则》)
第四条 考勤方式:实行指纹记录形式
第五条 工作日的考勤管理包括出勤、迟到、早退、未打卡、外出公干、旷工、不可预见等情况
(一)出勤:员工按时到达或离开工作岗位,即为正常出勤;(二)迟到:在公司规定上班时间未按时到岗则视为迟到,每月迟到时间在1小时之内的豁免1次;从第2次开始,迟到1个小时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