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食堂招待用餐管理办法一、目的为法律规范公司小餐厅使用,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控制接待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和在职员工三、就餐管理办法(一)、对内接待:1、小餐厅是为了方便招待宾客用餐而设立,原则上宾客人数在 5 人及以上方可申请使用,宾客人数在 4 人(含)以下原则上在员工餐厅用工作餐,如需申请在小餐厅就餐的,应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2、申请流程接待部门提前一天(或当天上午 9 点前)将经审批的《来客用餐申请单》(见附件 1)交至人力行政部,同时就用餐标准、特别菜品等相关要求与人力行政部进行确认,由人力行政部安排餐厅管理人员按要求准备
3、人力行政部负责对小餐厅的整体管理
每次招待用餐结束后,由接待部门负责将桌面上的菜盘、碗筷等餐具运送到员工就餐窗口,同时必须将桌面和地面卫生清理洁净,要恢复至可使用状态,经餐厅管理员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
否则将考核接待部门 50 元/次
如有餐具损坏的,则由接待部门按原价进行赔偿
(二)、对外用餐小餐厅将本着利益最小化原则,为员工提供可口的饭菜
1、用餐范围:主要针对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和在职员工根据自身需要,可在小餐厅进行会餐活动
2、申请流程用餐部门提前三天将经审批的《食堂对外用餐申请表》(附件 2)交至人力行政部,同时根据餐厅提供的《菜谱》(附件 3、4)将就餐所需菜谱与人力行政部确认,由人力行政部安排餐厅管理人员按要求准备
3、费用结算:费用由用餐部门、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
食堂管理员根据其用餐费用,开具用餐结算单,由用餐部门或个人在公司财务部监督下将费用一次性冲入员工饭卡内,再由食堂管理员刷清所欠费用
(三)、餐厅相关工作人员奖励办法1、对内用餐每月月底,餐厅管理员对当月用餐次数进行统计(每月员工生日会餐除外),每桌饭菜奖励餐厅相关工作人员 50 元,经公司领导签字后,由公司以奖金形式于次月统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