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道外营养管理法律规范肠外营养(PN)是经静脉途径供应病人所需要的营养要素,包括热量(碳水化合物、脂肪乳剂)、必需和非必需氨基酸、维生素、电解质及微量元素
肠外营养分为完全肠外营养和部分补充场外营养
目的是使病人在无法正常进食的状况下仍可以维持营养状况、体重增加和创伤愈合,幼儿可以继续生长、发育
静脉输注途径和输注技术是肠外营养的必要保证
一. 适应证 肠外营养的基本适应证是胃肠道功能障碍或衰竭者,也包括需家庭肠外营养支持者
(一)肠外营养疗效显著的强适应证1.胃肠道梗阻2.胃肠道吸收功能障碍:①短肠综合征:广泛小肠切除〉70% - 80%;②小肠疾病:免疫系统疾病、肠缺血、多发肠瘘;③放射性肠炎;④严重腹泻、顽固性呕吐〉7 天
3.重症胰腺炎:先输液抢救休克或 MODS,待生命体征平稳后,若肠麻痹未消除、无法完全耐受肠内营养,则属肠外营养适应证
4.高分解代谢状态:大面积烧伤、严重复合伤、感染等
5.严重营养不良:蛋白质—热量缺乏型营养不良常伴胃肠功能障碍,无法耐受肠内营养
(二)肠外营养支持有效的适应证1.大手术、创伤的围手术期:营养支持对营养状态良好者无显著作用,相反可能使感染并发症增加,但对于严重营养不良病人可减少术后并发症
严重营养不良者需在术前进行营养支持 7—10 天;估计大手术后 5-7 天胃肠功能不能恢复者,应于术后 48h 内开始肠外营养支持,直至病人能有充足的肠内营养或进食量
2.肠外瘘:在控制感染、充分和恰当的引流情况下,营养支持已能使过半数的肠外瘘自愈,确定性手术成为最后一种治疗手段
肠外营养支持可减少胃肠液分泌及瘘的流量,有利于控制感染,改善营养状况、提高治愈率、降低手术并发症和死亡率
3.炎性肠道疾病:Crohn 氏病、溃疡性结肠炎、肠结核等病人处于病变活动期,或并发腹腔脓肿、肠瘘、肠道梗阻及出血等,肠外营养是重要的治疗手段
可缓解症状、改善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