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办公楼流程一、办理土地使用证(一)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局用地处)(二)项目立项批复(进展计划委员会)(三)划定规划红线图(规划局建设处)(四)规划设计条件(规划局技术处)(五)做地籍图(测绘院)(六)建筑设计方案审批并下达方案批复文件(规划局建设处)(七)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用地许可证(规划局建设处)需要提供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土地使用证明(八)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土资源局地籍处)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划定建筑设计红线并办理消防审批、人防审批、档案管审
(二)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放样定位单
三、办理工程报建许可证——--准建证(建设局)需要确定(监理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经审查四、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办理(建设局建管处)(一)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局质监站)(二)办理工程安全监督(建设局建管处)(三)办理施工合同备案登记(建设局造价管理处)五、办理规划验收(提供规划测绘资料)申报材料:1、竣工验收申请表;2、竣工测绘图及竣工计算面积;3、建设项目放样实地检查回单;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六、办理消防验收申报条件:1、建筑工程已竣工,并经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验合格;2、消防给水、消防车道(包括消防登高面)经检查合格;3、建筑消防设施经技术检查合格
申报资料:1、建设单位要求组织验收的报告(报告中应注明工程的基本概况);2、《建筑工程验收申报表》3、消防给水、消防车道检查合格的意见;4、建筑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消防安全质量验收合格的报告和施工单位施工情况汇报材料;5、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批文件(包括:施工图、扩初消防设计审核意见;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其它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书);6、消防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7、消防设计专篇(工程为国家、省级重点工程项目或设置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时提供)及消防设